本人完全讚賞高四海的堅持。
所謂講人情,前提必須是那個案子裏沒有其它犯罪,如果沒其它犯罪,那個案件頂多就是個許家福攜款逃逸,隻涉及到錢。如果那樣,高四海堅不堅持都沒什麽大不了的,趙月鵝完全可以不理他。
但高四海的堅持跟所謂該不該人情化無半毛錢關係。因為那個墓裏的人如果不是許家福,那燒死的一定是別的某個人,於是一定是有一樁命案卷了進去。
高四海的堅持,僅在於為墓裏那個受害者討說法。作為法醫,此乃天職,是毫無疑問必須堅持的。
試想如果警察係統辦案,如果遇到疑案就為了人情從權,那這個係統將是完全腐敗的,根本無法行使國家機器的功能。
高四海不是走極端,而是堅持真相。二者有本質區別,針對真相的堅持永遠不是走極端。這對司法係統如此,對其它一切事都如此,比如科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