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蕊是主案中被擊斃罪犯的妹妹,在主案中還有五,六個警察犧牲了,可秦馳和其他的警察都對她無比的好,可以在家裏住,警車隨便坐,到哪兒都帶著,辦案子也不避開她。今天看的新的幾集中,又刷新了我的忍耐程度:
- 她不是未成年,應該18了,案卷上寫九年前九歲。她雖然父母九年前死了,她和她哥哥生活在一起,應該有家,怎麽突然她哥死了她就沒地兒住了,要住在秦警官家?18歲的少女,還是犯罪嫌疑人的親屬,可以隨便住在案子當事警察的家中(案子正在被調查中)?
- 秦警官老說“她哥哥死在我手上”,似有內疚。那他的五個警察弟兄死在她哥和她哥同夥手上怎麽算?
- 彭鵬是重要證人,住醫院警察在門外把守,但陳蕊可以進去,怎麽能保證沒有私相傳授傳遞信息?
- 警察辦案子到哪兒都帶著她,使她得以看到案子卷宗。她不接電話,就動用局裏資源定位她的電話,還派小組去找她,她吃飯也得負責。她不管怎麽耍脾氣,頤氣指使,警察都受著,去辦案她一發脾氣就得帶著她去。請問她算老幾?
喜歡張譯,希望能看完他的劇,但編劇編的這個人物(劇還有其它的不足之處)讓我實在是難以為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