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兒子本來就有20%,這個20%應該就是前妻的遺產。弟弟隻有20%,那哥哥夫妻有80%,妻子一半40%,

前妻去世了遺產老公兒子一人一半20%,所以藍紅老公的60%沒有前妻兒子的份額,托管的是兒子手裏的20%,所以最後的和解方案挺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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