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回律所,封印馬上給她高級合夥人大辦公室,對律所其他律師不公平,那個樓下儲藏室才適合她,就是羅賓“被流放”的地方,封印給她這麽高待遇,真是怪怪的,好像有把柄在她手上。
劇情是他倆連分手都沒說,何談離婚?推斷是沒領證,先辦酒席。一個月閃婚,可能早就眉來眼去了,備胎馬上用上。
回答: 藍紅說的很牽強,幾乎是扯淡。她再失望不至於扭頭馬上就嫁一人而且是有錢人,而且既然請柬都發了,結婚證也應該領了,難不成重婚?或離婚
由 Corollace
於 2020-01-03 06:4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