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到現代法治國家,養老是社會責任,不是子女義務。

強製子女贍養長輩,是轉嫁政府責任給個人,這樣做對個體百害無一利。

北美法律都沒有贍養父母一說,但是許多人都在父母年紀大了接父母到身邊照顧,如果所有人性的善良隻靠法律執行,人就等同畜生,人類沒有存在的必要。

返哺在動物屆不存在的,千萬不要提烏鴉,那是農業社會維修人倫不得不做的,再說,農業社會,父母年紀大有經驗,就算體力不行也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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