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節目裏好像自己說的,就算接過,也沒過孩子,這樣不做修飾的“蠱惑”我覺得不太恰當

本帖於 2019-05-27 20:51:43 時間, 由普通用戶 gjbwj8 編輯

我不完全反對“一夜情”,但要講清楚,因為不在“一夜,二夜等”,而在“情”!最後那個 已離婚的女嘉賓其實說的比較真實,因為有很大的可能這種事兒會上癮!但她已離婚,自己對自己負責,不會傷到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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