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父母的幫助弱的一方,是自然而然的事。但要求明玉一方承擔養老義務,就又錯了。你有權分配你的財產,但無權把別人的義務強加給明玉。還有讓明玉幫明成,這話本身沒錯,從老頭嘴裏說出來,有點強迫的意思。而且那是三兄妹之間的事,有能力,關係好,自然能幫就幫,但不是父母強加的。
那是因為明成目前混的太慘了,老頭那點錢,給"明玉做零花錢都不夠",而對明成是很大的經濟支持。當子女的經濟收入和生活條件差別很大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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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析的太對了,我爸臨終之前也是這樣,要我出錢給不肯出力照顧他的妹妹,還要今後幫助她,被我一口回絕了“關係好不用吩咐,關係不好你吩 -說三四句- ♀ (0 bytes) () 03/28/2019 postreply 04:16:00
• 明玉們不需要家裏的錢,父母愛給誰給。至於是否應該接濟,要看兄弟姐妹間的感情,如果親情不在,不能靠血緣綁架...... -忘憂萱草- ♀ (0 bytes) () 03/28/2019 postreply 06:40:01
• 有位網友用納稅人一部分稅金政府用作福利接濟窮人作類比,那麽父母的資產父母自由支配;其它若無感情維係,還是交由政府吧...... -忘憂萱草- ♀ (0 bytes) () 03/28/2019 postreply 06:5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