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煩以離婚為要挾來作為講價條件的

有吵架吵到想離婚,後來冷靜以後和解不離了,這都正常。

最煩那種“你不怎麽怎麽樣,我就和你離婚”的離婚要挾。這種不是因為有矛盾過不下去,而是以離婚做武器來贏得分歧。

這比的就是誰更不愛對方,誰更不愛惜家,更愛對方的或者更愛惜家的就隻有認輸。

這種要挾手段習慣了,他(她)就不會僅僅隻用在重大矛盾發生的時候,他(她)會用在任何他(她)想贏的矛盾紛爭中,因為他(她)知道這是法寶,隻要一祭出這一法寶,對方就隻有跪地求饒。

直到耗盡對方所有的愛與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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