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成容易衝動,她不是不知道。為了自己的利益,不管不顧打電話給明成,還不忘用媽剛去世刺激他。完了說就是要他去鬧的。 哎,做人不能這樣,明成真殺了人,這輩子就完了。拿小叔子的一輩子去賭那房子啊。大嫂心不善,一切免談。
我的理解是這樣子,一開始大嫂就是以老大放名字才會同意投資,老大搞不定老爸,又不敢如實匯報老婆才瞞著。第一次20萬是導火線促使明成離婚,明玉掏錢。大嫂說她和大哥為買這房子有多不容易,言下之意房子是他們的。
本以為大嫂也就是貪點小便宜,但她不顧別人死活達到自己目的的做派,老大,勸你一句,這老婆留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