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社會範圍內,生育子女不是自願與否的問題,而是必須要承擔的社會義務。
既然父母為承擔這個社會義務,必須要擔上超長的撫養期(這個超長的撫養期也是人類社會製度造成的),那麽社會當然有責任建立相應的製度來減輕人類父母撫養子女的壓力。
所以,我讚同撫養孩子是整個社會的責任,而父母隻是分配給這個孩子的監護人。
如今的社會現實就是,越對子女負責的,就越不敢生育,而越對子女不負責,或者把養育教育子女的責任推給社會的就越敢稀裏嘩啦地6-7個地一個接一個地生。長此以往,認真撫育長大的人口就越少,越是當豬一樣養的人口就越多。社會競爭變成子宮戰爭。
難怪恐龍滅絕了,但是老鼠和蟑螂遍布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