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熱播的電視劇《都挺好 》中,家中二哥蘇明成因親妹妹明玉公開指出其媳婦的職場失誤,導致其媳婦停職而心生不滿,對明玉大打出手致其肋骨骨折。明成觸犯刑律被拘,毆打明月傷情之重構成了傷害罪,按法律夠判3 年的徒刑。明月念及親情有意放棄起訴,讓明成在數人麵前按明月寫成的內容道歉並錄像。明成覺得自尊受辱,悲憤交加,因此更加憎恨明月。
觀眾的評論中不少指責明玉的做法毒辣,侮辱了蘇明成的人格,一位觀眾還說“蘇明玉太過份了,殺人不過頭點地”。似乎明玉不顧親情,侮辱明成比殺人還要嚴重。
在我看來,雖然明玉讓明成道歉的內容有兩點與事實不符,但其他內容還是恰如其分的。作為被毒打致骨折的受害人,寬恕加害人,讓其免於坐牢,這樣的要求不算太過分。而且她讓明成在坐牢和按其寫成內容道歉之間做出選擇。
劇中,明成道歉前的眼中並無悔改之色,明月自始至終都是悲憤的眼神,道歉之後明成覺得受辱難當,最後射向明月的都是狠狠的目光,都說血濃於水,為什麽眼裏反而充滿了恨?
試想,如果明月和明成不是兄妹而是陌生人,明成會因此毒打明月嗎?按明成的窩裏狠性格,基本不會。現實生活中,兄弟姐妹或親戚之間因錢,房產或女朋友反目成仇的事情屢屢發生,同樣的事情發生,為什麽親人反而生恨,以致拳腳相向?
我想原因是多方麵的, 主要有三:
1. 對親人的期待值高,應該如何而沒有達到因此生了恨意。
2. 親人實力知根知底,法律常以家務事敷衍了事,體力強者有恃無恐。
3. 家庭成員日常接觸頻繁,矛盾日積月累。
明月在初中升高中之際也遭受過哥哥明成的毒打,那是因為明月向父母要錢買學習資料不得,媽媽暗地給了明成錢。 明成向明月炫耀,明月氣不過撕了明成的錢。明成大怒,毒打並腳踩明月,那次明月差點自殺,觀眾在指責明玉的做法缺乏親情之前,是否應該意識到,當已是成年人的明成再次毒打明月致傷的時候,明成還有親情嗎?難道明成不應為他的犯罪承擔應有的責任嗎?
劇中人和一些觀眾的看法很奇怪,明成毒打明月後觸犯刑律,明月正當起訴就錯了?明月選擇放棄起訴,給明成一條生路,但因害怕明成再次報複讓其公開道歉認錯留證,這樣明月又錯了?
在我看來,明月除了防止道德綁架外還需要防親情綁架。明成這樣不知好歹的,明月從此老死不相往來也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