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要利益衝突足夠大,人都是損人利己的,唯一的不同是,利益足夠大的“大”的定義,即底線,因人而異。我要是朱麗,我也會還錢,年輕賺錢的時間還長,我也不願意欠別人的。哪怕失業了,也隻是對自己的家人講事業的原因,不一定會跟大嫂公公講,但是到了老公可能會坐牢這種事,哪怕老公打明玉是完全不應該的自己的老公是錯的一方,也會去求明玉放棄老公一馬。
但是如果我是大嫂,是做不出來為了利益去掐自己的孩子的。
說到底,人和人一定是要有一條線的,過了這個線就很麻煩了~~朱麗大嫂,不管是普通的同事關係或者普通朋友關係都還好,但是如果是比較好的朋友,大嫂那樣的人我肯定會躲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