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明玉的態度與處理,可以看出她確實就是蘇媽第二,在蘇媽和明玉那裏,都隻有個人的利益或者說喜惡,沒有親情這種概念。
明玉衝進會議室檢舉朱麗那一刻,她就知道自己把朱麗的飯碗踢翻了,甚至隻有一個生涯都毀了,但是她認為我托人再給你找一個工作就是補償了。這和蘇媽踢翻明玉讀清華的夢想,用個師範來補償本質是一樣的。
朱麗包括蘇明成並不知道明玉想補償朱麗,蘇明成幾次打電話給明玉,明玉都沒有接聽。可能蘇明成即使知道明玉準備的補償也未必能接受,但是明玉沒有拒接電話隻能讓明成認為明玉是故意捅刀後躲避。
蘇媽也是這個德行,她對子女的偏心對待確實源於她的價值觀,她的這種價值觀得不到女兒的認同是肯定的,但是蘇媽連“我這是為你好”都懶得解釋,就是簡單粗暴地“這就是我對你的安排,你愛要不要”,因為這種態度,女兒感受的不是母親的價值觀和自己不同,而是認為母親恨自己。
在明成認為明玉故意捅刀朱麗後打了明玉,於是明玉踢翻朱麗的飯碗的愧疚也沒有了,而是就事論事地把明成送進監獄。蘇媽在知道明玉在超市打工,想拉明玉回家,被明玉推得差點摔一跟頭,於是也心安理得地和明玉簽協約讓明玉自生自滅。
而在一般正常家庭出生的,包括明玉一邊的柳青和蒙總,都勸明玉仔細考慮要不要把親人送進監獄。
最心機婊的就是大嫂,一麵擋著大哥不讓大哥對蘇家負太多責,一麵自己在裏麵把蘇家往散了的方向攪合。明玉獨立富有,可以多交,蘇老頭和老二都是負擔,有多遠踢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