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哪樣了?明玉找老蒙的時候,是在她被打之前。如果老二不犯渾打人,事情就不會惡化。

再說了,明玉情急之下指出要朱麗回避雖然是太公事公辦,於私沒給朱麗麵子,但審計過程裏親屬應當避嫌回避是基本財務製度,於公也沒有錯吧。本來書裏朱麗是知道明玉是要審計的眾誠公司的高層,但是劇裏把這一點改成她不知情了。

所有跟帖: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