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我昨天為啥說,國內的家庭糾紛基本上都是與房有關,一旦沾上房,就複雜無比

比如說:一家這麽分配各兄弟姐妹養老責任,一位負責老人的住,一位負責老人雇保姆,一位負責帶老人看病送藥。但是負責房的這位既是盡孝義務又是投資,而雇保姆的錢付出去就付出去了,看病送藥的時間花出去就花出去了。最後房升值了,三兄弟都要求分,拿房產證的當然不幹,於是就一地雞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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