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房租水電差旅雜費,很可能還要分攤一個秘書的工資,剩下的可能還不如一位打工的。當老板也不容易,先前沒有對口具體經驗的,

很難拿到大單合同。  結論是當律師還不如那位四年存下20萬現金的翻譯,翻譯還不用動腦筋,裝腔作勢就行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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