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地重“遊“新南威爾士州的最高法院,當被告和陪審團成員的經曆

本文內容已被 [ Redfernbus ] 在 2023-03-03 01:02:43 編輯過。如有問題,請報告版主或論壇管理刪除.

去年年底收到了司法部寄來的一封信,讓我二月十五號到悉尼市中心的唐寧地區和最高法院報到,原來我被抽中了,要履行我的陪審團成員的義務。這是我二十多年來第一次被抽到。一看審判程序前後預計為十五周,長達四個月,心想也許是個什麽大案。陪審團成員的報酬安排是頭十天每天大約一百元,之後每天大約兩百五十元,外加路費津貼。兩百五十元估計是按最低工資的標準來支付的。

疫情這幾年中,在家的時間多,花了好些時間上網看了好些案件,其中比較關心的兩個案件,是悉尼謝連斌謀殺五位親屬案和孟晚舟引渡案。翻看網上的報道,往往不得要領,猶如瞎子摸象。  接著分別到澳洲,加拿大和美國司法部查看了公開的法庭證據和文件,發現了其中的一些現象和問題,好些推理和結論都並非滴水不漏。 我沒有任何刑事法律的背景,僅對公司法和商務法有點了解。  全憑個人興趣,加上本人的公務員的經曆,對政府部門內的運轉操作有一定的了解。 在翻閱了相關的文件後, 我對執法和司法程序,各部門之間的利益交割有了更深更廣的認識, 而且對所謂的新聞采訪和電視報道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正因為這些原因讓我對陪審團成員這一任務產生了更大興趣。

很快,時間就來到了十五號。一早起來先把狗溜了一大圈,安頓好了。然後穿著整齊,送女兒到學校,接著我就到火車站坐車進城。很長時間沒有坐火車了,如今車站都全部改為自動閘門,沒有交通卡還進不去,出不來。想找個工作人員詢問一下也毫無蹤影。隻好到自動售票機買了當日來回票,進了車站,來到站台。很快火車就來了,上車找到了座位。 乘客比前些年少多了。火車8點五十分準時到達了中央車站,出了站快步沿著熟悉的大街趕到唐寧法院,正好九點。

 

坐的是長途列車,厚厚的皮沙發很舒服,地毯也幹淨整潔。

看看窗外的景色,晴空萬裏。

對麵這列車是悉尼標準的火車,日本製造,依稀可見還站立了好些乘客。

悉尼的中央火車站,改造裝修後更加明亮了。

Central車站的鍾樓

沿著伊麗莎白林蔭道,三十年前去語言學校上課的必經之路,這堵sandstone牆還是那麽的堅固

伊麗莎白大街

這棟就是Downing法院了

 

 

 

這唐寧法院,我可是第二次來了,對它一點也不陌生,而且還有點親切感啊!上回來的時候是被告,二十多年前的事情。那時我到澳洲不久,因為一次交通事故,警察以危險駕駛起訴我,被傳上庭答辯。

事情是這樣的,某天晚上,大約淩晨一點,天一直下著小雨,路上濕漉漉的,局部還有積水。我將我工作的地下停車場按時關閉,然後開車回家。沿著悉尼市中心的佐治大街向西行駛,經過中央火車站邊上的公共汽車站。這裏因為是主幹線外加汽車站,有很多號巴士都從這經過開往各地,所以這裏的路麵比較寬敞,單向就有五六個車道。

就在我開車路過的時候,突然有一輛501巴士在我左前方駛離了車站,從最左邊的車道變線斜著往最右邊的車道開。按照501的路線,這巴士還要開幾百米,過了個紅綠燈才右拐,估計那司機為了省事,提前一次性完成換道。  天知道巴士司機在如此大動作變線前有沒有沒看到我的車,還是精神不佳,沒看清,還是不管三七二十一以大欺小,漠視小轎車,強迫我讓道。說時遲,那時快,我為了避免和巴士發生碰撞,本能地刹車和打右舵。 路麵有水,我沒有急刹,否則車輪會打滑甚至打轉,失去控製。可想而知,當時我的驚嚇,心幾乎跳到嗓門裏。  當時我開的車是“藍鳥”,從越南華人手上買來的一輛“破”舊車,我的車頭也就差幾乎幾公分就被501巴士的車尾掛到,後果無法預測。也許會打轉滑過中線和對方反向行駛的車輛碰撞。如果這樣,那巴士司機繼續往前開,那麽假使我保住了小命,我也得承擔一切後果了。非常幸運的是這可怕的後果沒有發生。

這巴士司機的行為也太罔顧他人安危了,當時年輕氣盛的我血衝腦門,頓時怒從心頭起,惡向膽邊生。要找他問個究竟,辨個是非。於是我加速從左邊超車,然後變線把車開到了巴士的前麵,接著放慢車速,看看他有什麽反應再做打算。這時前方紅燈,我停了下來,可是後麵的巴士沒有完全刹住,從後麵將我的車尾頂了一下,發生了碰撞。我連忙下車,碰撞並不嚴重,我的“藍鳥“防護杠變了形,後車身部分變形。 我看了看巴士,防護杠沒有變形。接著我跳上巴士,上隻有兩三個乘客。 我質問那司機剛才怎麽開的車,那“老油條”不承認,我更加氣憤,摔出一句前不久前從同事那剛學的英文“I want to punch your lights out,you fukkwit",我隻是口頭嚇唬,並沒有行動。

後來救護車,拖車和警車都來了。沒有人感到有任何的不適,救護車就走了。接著警察就一邊問我問題,一邊記錄下來。然後要我簽名。那時我來澳洲不久,許多事都不懂,不過我還是仔細看了警察的記錄,指出有幾處有問題,改了後我就簽了名,覺得沒問題,因為我說的就是我對事情發生的看法。然後,我就開著屁股受了傷的“藍鳥”回家了。

大約兩三個月後,就在我已經忘了此事的時候,警察來找我,遞給我一疊材料,說我們指控你魯莽駕駛,法庭上見。我說:好,法庭上見。心想,起因是那巴士司機的魯莽駕駛,你們卻不聞不問,倒把受害人給起訴了。  我當時還不知道這個“魯莽駕駛”原來是個刑事罪名,定罪的話還要留案底的。屋漏偏逢連夜雨,接著,新州的交通部發信向我索要修理巴士的幾千元的費用。

 

 

 


更多我的博客文章>>>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