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體情況應該是這樣的:出租方希望你隻通過A訂一晚,餘下的六晚到步後再成交。於是出租方隻需付一晚的傭金給A,而省下其餘的

六晚傭金。至於什麽依然通過A這個平台付所有費用,這應該是表達不清。因為如果你真的通過A隻訂一晚,那A不應該估計也不可能讓你支付七晚的錢。

作為租方,你可以接受這樣的提議。同時如下麵的建議,可以提出和出租方平分省下來的傭金。合情合理。其他情況不變,假設租方和出租方都是理性的,這應該是最好的選擇。

置於中介Airbnb本來就是利用信息的不對稱的狀況來謀利,它應該知道這樣的操作,但它也沒有什麽辦法去阻止。因為出租方還有其他的平台可以選擇,估計也會同時使用多個平台。也就是說,在A上麵打廣告的,基本上都可以通過其他途徑找到聯係方式。

所以,如果你是理性的,出門經驗豐富,而且不嫌麻煩,你應該改為一晚,說先訂一晚,但有可能改變計劃而再停留六晚,有問題嗎?讓出租方給一個明確的答複。當然也許會有其他的風險,但是你討價還價的餘地是和你抗風險能力成正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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