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在美國的證明:手持郵寄當日當地英文報紙拍照一張。”
這個要求是為了證明申請人是居住在領館管理區域。可是難度在於,數字社會,有幾個人還有郵寄的當日郵寄英文報紙?怎麽證明是當日?申請日是7月1日,報紙必須是7月1日,既使是7月2日填寫申請表,也要填寫7月1日,說明是當日。另外。已經要求用駕照證明居地點了,為什麽還要報紙證明?哪個更有說服力?
另外一項,“出具邀請人和申請人之間的親屬關係”也是難點。出國幾十年,拿出這樣的證明很困難。
還有一項,“探親包括,父母與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也就是說,國內父母可以邀請子女及其配偶,但是,如果是國內的兄弟姐妹邀請,其配偶不具備申請資格,隻可以一人得到簽證。
"疫苗注射記錄",沒有具體說明注射幾次的要求。
寫完之後,查閱了領館網頁,簡單明了,並且不包括手持當日當地報紙照片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