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流浪了2個月,可以的!和你們差不多的經度,我們是6月份出發,往西一直到太平洋的pacific city,然後南下到舊金山以南

本帖於 2021-09-04 10:54:37 時間, 由版主 路過2013 編輯
回答: 流浪美利堅淡白兒2021-09-03 19:50:49

再往回走,一共走了30天。自由自在的感覺,很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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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見大俠! -淡白兒- 給 淡白兒 發送悄悄話 淡白兒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9/04/2021 postreply 10:57:52

哈哈,不敢當。 -路過2013- 給 路過2013 發送悄悄話 路過2013 的博客首頁 (433 bytes) () 09/04/2021 postreply 11:0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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