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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克希德D-21是美國的超音速偵察無人機。 D-21最初設計為從M-21艦載機的後部發射,這是洛克希德A-12機的變型。 在90,000英尺(27,000米)的工作高度下,該無人機的最高速度超過3.3馬赫(每小時2,200英裏;每小時3,600公裏)。 開發始於1962年10月。最初由洛克希德公司(Lockheed)稱為Q-12,該無人機旨在偵察敵方領空。
高空高速偵察無人機
第一次飛行 1964年12月22日
退休 1971年
主要使用者 中央情報局,美國空軍
建造數量 38
D-21的設計目的是在預編程的路徑上攜帶一台高分辨率照相機,然後將照相機模塊釋放到空中進行取回,然後無人機將自毀。[1] 從M-21發射時發生的致命事故之後,D-21被修改為從波音B-52同溫層堡壘發射。 進行了幾次試飛,隨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上空進行了四次D-21運營失敗飛行,該計劃於1971年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