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是不是還沒有正式廢除中華民國憲法?可以多重國籍,管轄大陸領土?如果有大陸任一省的出生證明,和美加護照,可以申請中華民國護照並保留美加的護照,享受台灣各種福利?
似乎也有道理:四川,湖南等省 或更多地方國民政府稅收預征100-200年,到2050-2150,所以2050年前出生的大陸人都給台灣交了稅,享受台灣各種福利是合理的。蔣氏帶走數百億美金的大陸財產,故宮館藏等,加上利息可能欠大陸萬億美金以上?
所以如果 1950-2020 之間大陸出生的華人應該申請台灣賠償,或者台灣自動歸為大陸一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