嫉妒,紅眼病,自己不可以有,有了也要克服,因為那是傷神傷身, 極端負麵, 有百害無一利的情緒;別人,你管不了,也防不勝防。但是如果寫文章寫遊記,還要顧及那些唧唧歪歪的東西, 那就別寫了, 寫了也寫不好。
我自己寫不少遊記,不免要寫到吃喝玩樂各種享受,也可以是疑似顯擺,完全在於讀者是誰。好比你秀一個LV,剛進了 coach 正向往LV的,會覺得你在顯擺;肩上背著Hermes,一般就不會。當然相信還有很大一部分,愛咋咋,無所謂。 所謂眾口難調,不care也罷。
我覺得關鍵不是顯不顯擺,關鍵是為誰在寫。象我, 也包括大家在碼字的,都是以寫為樂,通過碼字讓自己快樂,第一個要取悅的,自然是作者自己。不是不要去在乎讀者,但是完全沒有必要去在乎他們會不會嫉妒,那太小兒科了,世界太大,煩人太多,防不勝防,不如 LET IT BE。
寫文章,當然要在乎讀者,不管在哪裏寫,寫什麽內容,都要在乎讀者,就像說話,要注意對麵聽的人。 作者和讀者,是在對話的雙方,隻是互動的時空有些遙遠,但是對話是絕對存在的。在乎是care,取悅是please, 作者在乎讀者是對的,取悅讀者就是沒必要。If you try to please all, you please none.
讀者,是很聰敏的也很挑剔的,他們,完全能感受到作者的誠意和善意的。我個人以為,自己不嫉妒別人, 就不會想到嫉妒,也不應該去在乎別人嫉不嫉妒你。隻要不是一心想BSO,好壞都寫,實事求是,如此這般,娓娓道來,讀者是完全可以理解並且會有共鳴的。
寫得多了,我個人,常常會無意間地,頌揚一點旅行中遇到的好人和好事,這是平添的一點社會責任感,但願人人都多一點愛,讓世界更美好。
我的二分錢,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