嫉妒,紅眼病,自己不可以有,有了也要克服,因為那是傷神傷身極端負麵的情緒;別人,你管不了也防不勝防。但是如果寫文章寫遊記,還要顧及那些唧唧歪歪的東西, 那就別寫了, 寫了也寫不好。
我自己寫很多遊記,有時也寫吃喝穿住各種享受,也可以是疑似顯擺。完全在於讀者是誰。好比你秀一個LV,剛進了 coach 正向往LV的,會覺得你在顯擺;肩上背著Hermes,就不會。所以眾口難調,不care也罷。
我覺得關鍵不是顯不顯擺,關鍵是為誰在寫。象我, 也包括你,是以碼字為樂趣,通過碼字宣泄自己的,第一個要取悅的讀者是作者自己。不是不應該去在乎讀者,但是完全沒有必要去在乎他們會不會嫉妒,那太小兒科了,關心一些大點的事兒才好。世界太大,煩人太多,防不勝防,不如 LET IT BE。
寫作,當然要很在乎讀者。 作者和讀者,是在對話的雙方,隻是互動的時空有些遙遠,但是對話是絕對存在的。讀者,是很聰敏的也很挑剔的,他們,是完全能感受到作者的誠意和善意的。我個人以為,自己不嫉妒別人, 就不會想到嫉妒,也不應該去在乎別人嫉不嫉妒你。隻要不是一心想BSO,好壞都寫,實事求是,如此這般,娓娓道來,讀者是完全可以理解並且會有共鳴的。
寫得多了,我個人,常常會無意間地,頌揚一點旅行中遇到的好人和好事,這是平添的一點社會責任感,但願人人都多一點愛,讓世界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