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以什麽交通工具去的問題,而是能不能去的問題。現在看來,“理由不充分”,怎麽去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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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我已經去過了,不需要再研究了:) -胡桃架子-- 給 胡桃架子- 發送悄悄話 胡桃架子-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6/04/2019 postreply 18:27:18

此話在理。 -barbados- 給 barbados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6/05/2019 postreply 08: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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