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新認識

以前回國期間都是坐車,盡管看到交通混亂無序,但沒有切身體會交通安全問題。這次在國內開車,三天時間就把國外三年的國罵指標(36個)用完了。開車人基本不遵守交通規則,沒有行車道的概念,想怎麽開就怎麽開,隻要前麵的路有一點空間,總有左側或右側的車輛在毫無警示信號的情況下突然插入,甚至在車輛相對稀少的高速公路路段也如此,不得路怒症也難。有一次一輛電動車在我的車前麵橫穿而過,差點出車禍。很多車在黃昏時分或雨天都不開車燈,夜間則直接開遠光燈。碰到開遠光的我有時會用遠光閃他,提醒他不要用遠光燈,大概試了近20次,隻有1次對方意識到遠光燈的問題。這幾天的新認識是,在地域狹小人口眾多資源有限的環境裏,人人都要先考慮自己的利益,別人的利益是次要的。隻要碰到打燈換到的車輛,我都會100%禮讓。我對那些司機換道不打信號的一種解釋是,如果打了信號,後麵的車反而不讓,所以隻有強行冒險插入,似乎大家都是這種心理。其實,司機開車的表現與在日常生活中其他場所的表現是一致的,短期內不會有大的改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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