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交通罰款而言,南半球有個水深火熱的地方。

今年兩個月中吃了三張罰單,罰款達800元。

1。學區放學時間裏老婆趕交通燈超速被拍照,300元+扣3分。我是車主,賴得更正,我背了。

2。我下班前方堵車,停在燈前。前方移動,想見縫插針。正好綠燈變黃,手動車上坡起步離合發抖,延誤了一下,被拍照,罰400元加扣3分。

3。在居民區停車超過4小時,罰100元。

水深火熱吧?25的罰單,我會笑笑,然後說:給,拿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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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不得人說,沒有最苦,隻有更苦 -翹搖- 給 翹搖 發送悄悄話 翹搖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1/07/2015 postreply 14:3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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