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公社不是什麽“農民組織”,而是農村最低一級的政府機構,其行政級別列在縣以下,相當於“科”。

來源: --1234567- 2015-05-29 08:38:51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96 bytes)
人民公社取消後,這個行政級別由人民公社出現以前的“鄉政府”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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