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章!兩年半才冒泡一次,頻率太低了。希望看到你更多的美文和旅程。:-)

下筆如有神啊:

開一個十萬美元的豪華車,穿個拖鞋,去 Costco 買個 Pizza 全家當晚飯吃。

化一個月工資去買一個手提包 。。。

喜歡你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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