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持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自海外途經香港前往第三國者,憑有效護照和聯程機票,可在香港過境停留7天,免辦進入許可。但目的地為中國內地或澳門者,可不出示聯程機票。
- 自內地途經香港,除應有中國護照、聯程機票外,還需持有前往國的簽證,或合法居留證(如美國綠卡),可在香港過境停留7天,無需辦理進入許可。(http://www.immd.gov.hk/zhtml/hkvisas_9.htm#transit)
持中國護照人員如持有他國有效居留證或他國的有效簽證,可免簽在澳門停留7天;上述人員如欲延長在澳停留期限,可於其所持在澳逗留許可到期前五日向澳門治安警察局入境事務廳遞交申請,延期最多為90天。http://www.fsm.gov.mo/psp/cht/mai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