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有耳聞,沒實施前也沒拿它當回事。從網上看,這是中國外交部下文督促各地使領館這麽幹的。
網上有個法籍華人根據個人經曆弄了個簽證材料準備程序,發上來看看與現在美領館搞的有多大差別:
準備材料 51.CA 加國無憂
1. 申請表;
4. 往返機票複印件;(我用的是打印出來的電子機票)
5. 護照.
邀請函內容參考如下:
您們好!
我的名字叫---, 中國公民。我想邀請我女兒的兒子/女兒/先生/家人-------(寫上法文名字)於2008年--月--日至2008年--月---日期間來中國探親,在中國期間,我將和他居住我家(地址)----------,並負責他在中國的一切費用以及安全問題. 之後他將如期返回法國.
懇請能得到您們的批準, 非常感謝!
申請人: ------
地 址: ------
電 話: ------
日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