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著車往加拿大那邊兒溜達,等快到加拿大邊檢亭時才意識到不對,連忙倒著車往回開,想回到美國這邊來就沒事了。沒成想被美邊警逮住,以偷越美國國界罪名拘留。她被警察戴上手銬時,加拿大那邊送人的人看到了這一幕,忙通知了公司律師攜帶證明身份的文件到移民局,交涉半天才把人放了。
80年代末我有個朋友在美國這邊等著接加拿大那邊來的國內小組。左右等不來,便鬼使神差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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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可是“無獨有偶”了:) 我一直以為就這麽一份呢。
-史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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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5/2011 postreply
14:4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