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和領導走散,我是不會去找他的,我肯定照樣玩自己的,等他來找我。不然,就玩完後,自己回旅館等領導。
小孩就不一樣了,畢竟年紀還小,怕她一糊塗,跟了個陌生人走,那不就完蛋了?當時的場麵,我心裏真的發毛,好像很多電影的場景就是這樣,在熱鬧的大街上,有街舞,結果小孩就被人拐騙掉了。
其實當天上午,在排隊去大教堂時,我交待過女兒,萬一人多走散,就找穿製服的警察,請他帶你去火車站,然後從那裏,她應該知道怎麽走到酒店,那樣就可以找到父母。當時女兒還說,她不會和我們走丟的, 結果還真走丟了,幸虧她沒亂跑,是跑到街口等我們的。就這樣,我是在半小時後找到她的,因為我老往橋的另外那頭去找她,沒想到她會到這邊的橋頭等我。這半小時,真的難熬啊!
當時想,幸虧是女兒走散了,畢竟她大兒子6歲,人有主意得多,話也講得清楚;如果是兒子走散了,真的怕就找不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