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文革中周做了一些不足為人稱道的事,但凡事要先看結果。假如他不做劉少奇,賀龍專案組的組長,難道劉賀的命運會有任何不同? 周也是“被害者”,不是“加害人”。後人不能指望大國的宰相在當時的情況下呈匹夫之勇。實際上,太祖不肯出席周的追悼會卻不能在生前打倒他,這也反映了周的高超政治技巧和兩人路線本質的不同。
至於1945年4月中共六屆七中全會封劉少奇為“正確路線在白區工作中的代表”,這並沒有什麽不妥。因為它指的是1927年-1937這10年內戰時期。所說的“正確路線”,是相對於發生在這一時期中的三次“左”傾路線而言。劉反“左”。
周恩來這段時間在白區隻有四年。1931年底就到了中央蘇區。而且這段時期的“左傾”,周大多有份。他實在說不上“正確路線在白區工作中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