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軌道
牛頓第一定律說:一個物體在沒有外界幹擾時會在其原有的軌道上繼續運行。我想我的人生的運行也遵循這個宇宙規律。如果無緣經曆三十歲時的那個“外界幹擾”,我大概將會沿著那條不對勁的軌道繼續運行下去,或許一輩子都將是那樣。
這條軌道是我的父母、同學、學校、社會和文化為我鋪好。在我生命的前二十多年中,他們塞給我海量的信息、口號、情緒、立場,不舍晝夜,澆築成這條軌道。在那些年裏,我意識不到我除了在這條軌道上運行之外還可以有任何不同的人生選擇。我的恐懼、焦慮、自卑、優越感、嫉妒都是我在其上運行時出現的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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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個思維習慣是在一段時間裏會經常不斷地琢磨一個概念,然後把看到想到的各種事情用這個概念來詮釋。這可能是我的好學生情結的一種表現。
這也有點像孩子拿到一個愛不釋手的新玩具時廢寢忘食地來回擺弄它,忘記了周圍的一切,直到他拿到另一個新玩具。我擺弄過許久的兩個“玩具” 是恐懼和自卑。
有一段時間,我經常擺弄的另一個“玩具”是平等,並用它來理解我與父母親之間的關係。
兒時的我與父母親之間有平等互動的時候,那通常是交流的內容正好是我的長處所在、而他們的心情正好也不差的時候。比如,大約十歲左右時,正是我對識字有狂熱愛好的年齡,那時我很喜歡做的一件事是在父親拿回家的報紙上找別字。父親經常拿回來的有三份報紙:《人民日報》、《參考消息》和省報。前兩份報紙是國家級報紙,別字很少;省報則不時能見到別字。每次找到別字,我都得到他們的讚揚,現在想起來仍然是溫馨的回憶。
但在我記得的與父母親的互動中,不平等的時候遠多於平等的時候。另一種可能性是我與父母親之間的不平等互動的時候不見得遠多於平等互動的時候,但不平等的互動給我的記憶中留下的刻痕比平等的互動深得多。
在雙方沒有基本衝突的互動中,如玩在報紙上找別字的遊戲,我想達成雙方之間的平等不難。在雙方的意見或利益有衝突時,平等的關係就沒那麽容易維持。我的理解是:如果在這樣的互動中,雙方都尊重事實和邏輯,雙方最初的見解在事實和邏輯的碰撞之中同時被改變,結果或者是雙方達成共識,或者是雙方各自尊重彼此之間的不同的好合好散,這樣的互動就是平等的互動。朋友之間、有信任的同事之間、開明的父母與孩子之間的關係大致屬於這一類。
反過來,如果在互動中,雙方的關係是石頭和雞蛋的關係,強勢一方不需要改變自己,隻有弱勢一方需要改變自己,這樣的互動就是不平等的互動。在這樣的互動中,強勢的一方靠權力得勝,弱勢的一方因恐懼感而屈服。地位相差較遠的雙方之間的關係大致屬於這一類。
自然,互動關係的平等或不平等不是如電燈開關一樣隻有黑與白兩種狀態。一個基本上不平等的關係中可能有平等的成分,一個基本上平等的關係中也可能有不平等的成分。
高中時的某一天,母親讓我去廚房裏取鍋燒水。我到廚房裏拿起鍋來,正想揚聲問外邊的母親要放多少水,但隨即想到,我做這件事已經有很多次了,本來可以自己作出判斷,並且放多一點或少一點也不會有嚴重的後果,為什麽想不到自己去做這個決定呢?
我之所以至今還記得四十年前的這麽一個小念頭,或許是因為我下意識裏覺得這過於荒謬。
在這個不平等的關係中,我的父母親是強勢一方。我想在他們的認知中,世界的運行規律很簡單,權力 – 不管是黨的權力、上司的權力、阿彌托佛的權力、法師的權力還是父母對孩子的權力 - 可以擺平一切。他們不會去挑戰地位高者的邏輯,他們也不允許地位低者挑戰他們的邏輯。權力就是他們的信仰。
當我從學走路和說話開始就在這樣的關係中長大時,就不會想到要用自己的能力在當下解決問題,直到到了高中的年齡、已經有了一些廚房經驗時還要請示鍋裏燒多少水。我不知道我可以用自己的判斷來作選擇,更談不上為堅持自己付出代價 – 我壓根不知道有這麽一個“自己”要堅持。並且我認為世界上的美滿家庭就應該是這個樣子。我隻能靠悄悄經營自己的小世界為生;我是那個小世界中的皇帝,擁有絕對的權力,可以任意放飛想象中的優越感和野心。
我與父母親之間的平等互動之所以很少 – 至少在我的記憶中是如此 – 我想一個原因是他們自己從未見過平等相處的互動是個什麽樣子,這個思維模式在他們的意識活動中不存在,所以他們也不可能在自己的生活中用出來。
母親從小喪父,外祖母一個人將她帶大。據母親回憶,外祖母極為自律、精明強幹,但內心悲苦、對她也極為嚴苛。我從母親的回憶錄裏讀到,有一次外祖母認為母親做事不妥,讓自己在族人麵前蒙羞,便拿出一根繩子和一把刀擺在隻有十歲左右的母親麵前,意為讓她選擇上吊或自刎。據我後來的閱讀,繩子和刀是中國農村流傳已久的長輩對下輩的威脅手段,所以父母親對孩子這樣的權力是得到了文化的背書的。隻是母親被這樣威脅時才十歲。
從母親對外祖母的描述來看,外祖母也算得是一個“吞噬型”母親。我想母親的守口如瓶的習慣與她在“吞噬型母親”的虎視眈眈之下的成長經曆有關。
我的母親在吞噬型母親的養育之下成長為守口如瓶的孩子,我在吞噬型母親的養育之下也長成為守口如瓶的孩子。我想我們兩個人的內心深處都對自己的母親沒有信任,雖然我們自己可能並沒有意識到是這樣。
祖父性格溫和,知書通文,但一直到四十多歲都是常年在外經商。祖母是文盲,在祖父不在家的那些年裏獨自持家,所以父親可以說基本上是成長於一個單親家庭。她性格強悍,經常與住在同一個屋簷下的大兒媳發生不愉快的爭執,在我出生前就過世了。從這些事情裏我也很難想象父親與祖母之間存在著平等的互動。
自然,在父母和孩子的交流中,雙方有認識水平的差異,關係不可能絕對平等。我理解的平等更多是一種態度:強勢方能尊重弱勢方的獨立判斷的權利、給他們以選擇的自由和成長的空間;弱勢方有挑戰強勢方的權力的勇氣。但在我與父母親的關係中,這兩個條件都不具備:在父母親那一邊,根據馬斯洛的金字塔模型,願意尊重別人的權利、幫助別人的成長屬於超越需求,它高踞於金字塔的最頂端,是人在有了一定的安全感、對自己有了一定的了解之後才可能發生的;在我這一邊,我要到中年開始之後才知道有勇氣這回事。
我就這樣在與父母親的不平等交流中被塑造成型:在心中的幻想世界裏、在學校的書本知識中生龍活虎,在現實世界裏智商為零。我的現實生活中所有事的決定權都在掌握了我的命運的人們的手裏,我唯一應該做的就是求得自己的身體發膚完好、保住自己在這個秩序中的身份。
我的這些觀察都是在幾十年後回頭看去時才意識到的。當年的我身在其中,對所有這些駕馭著我的生活軌道的力量都渾然不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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