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在今年一月三十日,

這天妻說傍晚她要去唐弟媳家。我擔心她晚上開車不安全,就說:“我送你去她家,待我辦完事再來接你。” 事辦完後,我在唐弟家車庫前給妻打電話,說我到了她可以出來了。妻說她還需要20分鍾,並叫我進去。我說沒關係不進屋了。掛斷電話後,我想,說不定會超過20分鍾,還是回家等吧。於是,我就回家了。剛到家,妻來電話叫我去接她。

如果我想見她,那麽我那天晚上應該進入屋內。但我沒有這樣做,我寧可開車回家等待。查電話就能證實這件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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