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說常識,對什麽是常識,卻沒個定準。首先能肯定的就是,這並不是人人都該有的知識。因為動輒有人訓斥別人缺常識。有人說常識是最基礎知識。更嚴格一點的定義是區別於專門專業知識的。但是,如果你因此以為常識是知識的地板,就大錯特錯了。對幾乎所有現代人來說,除了自己的專業,常識基本上就是一生的天花板。
曾經有段時代,常識主宰了天下。當時中國的官員選拔,科舉隻考四書五經。中了進士就選官,無論是到州縣當父母,還是到戶部兵部工部當專業官。都沒有學過相關專業知識。怎麽辦?隻能全靠“常識”。或者,就將國當個家來管。人都是從小在家裏長大的。今天美國民選的議員也是。一幫文科生,卻坐在各種專業委員會裏,決定國家,甚至全世界的科技技術發展方向與規則。電視上經常見到議員們在聽證會上用常識將專家懟得啞口無言。
無奈,到了這個連鋪個床單都有博士後研究的時代,常識的地盤不複當年風光。現代科學已經宣判了所有常識都是錯的!你用常識去答專業考試的考題,肯定是零分。不過,這是站在專業專製的立場上的話。如果民主投票的話,結果肯定是:常識永遠是對的,專業知識才是全錯的。明明就一句話的事,卻長篇大論,不知所雲。不但錯,簡直離譜到了。。。缺乏常識的地步。
憑什麽說常識全是錯的?根源可能在常識的結構形式上。常識都是一句話的結論,差別隻在於句號前逗號的多寡。即使百分百正確,也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沒有層次(永遠在表層)可供進一步分析。所以,在開始專業學習的時候,老師們花大力氣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要破除學生們入門前形成的諸多“常識”。這些是專業學習的障礙。都一句話概括到最終結論了,你是來做學生的還是做校長的?
無奈今天專業劃分越來越細,知識積累越來越多。一個人窮其一生,都難說能精通本專業。跨專業的也有限。而我們的生活又越來越豐富。所以隻能越來越依賴常識做各種即時決策。這常識是現代生活中真不可少的東西。當然,碰到重大決策,比如看病、造飛機、生孩子、打官司等,我們是不敢僅依靠常識的,必須購買專業服務。其它眾多不那麽重要的事,一是不能等,二是專業服務真心不便宜。大部分就要靠常識頂著,先糊弄過去再說。一般人並不會以自己常識豐富而自豪,知道其實隻是一種無奈,一種廉價的替代品。有錢了我啥事兒都雇一套專業班子,推磨隻找專業的鬼。。。
對自己專業以外的領域,不那麽自信其實是件好事。大部分人也都被生活教會了這一種謙虛。那些被唆哄去炒股虧光了積蓄的,都是自以為掌握了股市規律的。那些被騙買了天價假藥的,都是自以為了解養身之道的。那些不聽家人親友勸告攔不住地要給騙子匯錢的,理由都是我這輩子見多了。。。騙子就是將一堆常識組織起來,一個套一個,越說越合聽眾的心意。如果說些專業知識,聽眾反而不懂,不會快速作出決定。同樣道理,一旦這些受騙者被常識套住了,再對他們進行專業解釋根本聽不進去。
最高境界應該是政治家。不信你就看看競選總統。絕大部分選民都是政治外行,可這個事情又不能由專家代勞。那些辯論什麽的,選民其實都不懂背後的道道。政治經濟法律外交說半天,我們也不知道怎樣才能解決非法移民問題。川普站出來:我們要在邊境上建個高牆,讓墨西哥出錢。這句話我們妙懂,我們的常識告訴我們這既有效又劃算,就選他了。。。
曾經有個政要碰到愛因斯坦,就問他能不能用一句話解釋下相對論。不管你有多重要,又不搞物理,你需要一個相對論常識幹嘛?與政治有關嗎?有,這就是政客的常用手法。如果愛因斯坦告訴他了,他就在一分鍾內掌握了(你研究一輩子的)相對論。如果愛因斯坦說不出來,那是這個物理學家概括能力有問題。無論怎樣,一分鍾,一句話。這天下第一大聰明的頭銜,在政要與老愛之間就互換了。
常識多讓人顯得聰明,這是個硬道理。的確會令人上癮。專業學習太難,人生又苦短。我不能將自己所有的常識都打破,門門學科都從頭學起一學一輩子。最經濟實惠的捷徑是:廣泛涉獵,在每個行當都學最主流的幾句能應對自如的套話。串在一起就是博大精深。許多人雖然在賴以吃飯的行當中也是專業精湛,偏偏認為自己的才華在專業之外,有權對其它行業指點江山,激揚文字。也可能正是因為覺得在本專業中說話不夠響亮,才到行外去找回話語權。總之,除了吃飯的行當不能瞎說,其它的都是公共汽車,買了常識這車票,隨便上。
如果這些常識隻是用來吹吹牛,在論壇上發發帖子,到也無傷大雅。但確實有不少人說多了自己就先信了。認定常識即真理,可以用來當棍子打人。世界各地都有以常識為武器去挑戰和否定專業(科學)理論的。以至於中文特為這些人造了個新詞:民科。對大多數人來說,專業知識故弄玄虛,麵目可憎。用喜聞樂見的常識擊碎它們,大快人心。這種對常識的極端自信,其實來源於對話語權的極端維護。假設世界上有三百六十行,那麽對於每一行,都有99.7%的人是外行。讓99.7%的人在一個領域中失去發言權,肯定會激起公憤的。公憤就是公理。主流就是正義。人多就是膽氣。
當年,一個憤怒的球迷質問罰失點球的馬拉多納:你知道足球是圓的嗎?讓老馬當場宕機,心中嘀咕:“我怎麽從來沒想過這個問題?罰點球的時候,我為什麽先拿著球翻來覆去地看?放到地上後又要撥弄調整幾次?”。。。這球迷見問倒了馬拉多納,更上一層樓:“你連這個基本常識都不知道,也敢下場踢球!”
厲害了,球迷。你已經升華了。願這常識永遠與你同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