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汨羅江投江事件的通報
據群眾報告,汨羅江河段有人投河自盡,引起種種傳言。經初步調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1. 投河事件一發生,汨羅江地區領導高度重視,一把手親自帶領相關部門現場辦公,組織搜救。共計出動各類船隻1365艘次,各類搜救人員3405人。有效杜絕效仿跳河事件36次。截止發稿前,屍體暫未撈獲,搜救仍在進行之中。目前死者家屬情緒穩定。
2.據走訪調查,基本可以確認投河者為屈平,字原,又名正則,字靈均。曾任左徒、三閭大夫,享受部級待遇。
3.投河時屈某正處於流放狀態,不在崗,不在位,其投河純屬個人行為,與組織無關。
4.據曾和屈某河邊偶逢的漁父講述,該員跳河前精神狀態欠佳,認為“舉世皆濁”,隻有他一人是清的;“舉世皆醉”,隻有他一人是醒的。思想認識出現嚴重偏差。漁父勸他“與世推移”,他竟執迷不悟。
5.經查,屈某長期妄議朝廷大政方針,對朝廷外交政策指手畫腳,對國家軍事部署說三道四。為對其進行挽救教育,朝廷對其進行流放挽救,但他不能正確對待,通過寫詩發泄私憤。進而采取過激行為,一投了之,辜負了朝廷對他多年的培養教育。
6.經分析,屈某之所以跳江,可能與當前的“秦楚特別軍事行動”有關,他不理解秦國實現統一的重要戰略意義,產生悲觀情緒,繼而導致嚴重抑鬱症,這根本上還是屈某思想覺悟站位不高,忘記了初心,喪失了理念所致。屈某長期與正能量主旋律唱反調,此次投江,屬於自絕與人民,死不足惜。
7.屈某的投河行為,不足效仿,要嚴禁投河、跳橋等類似行為發生,若有違者,罰款1000文。到發稿為止,汨羅江地區官府已撥款2億兩現銀為重點河段加裝了蓋子。
8.各地各部門要加強管理,落實“河長責任製”,每一條河流、溪流都要專人負責,日夜加班巡邏,每一座森林都要設立林長,每一棵大樹都要有人監管,舉一反三,防止有人自縊。要把安全工作放到重中之重位置。
9.嚴防個別地方、極少數人有借悼念之名,組織群體活動。凡是組織賽龍舟、三人以上包粽子等活動,均須進行報備。
10.屈某留下大量詩詞,其中有不少不健康內容,如《天問》一篇,問天問地,問古問今,居然問了170多個問題,意欲何為?不滿情緒,充斥字裏行間。2476字的《離騷》,滿腹牢騷。《九章》寫的都是“怪力亂神”,與“主旋律”不符。對於屈某相關作品,必須嚴加查刪防止相關輿情繼續發酵。
希望大家不傳謠,不信謠,不猜疑,嚴防有人借機生發事端。如有發生,必定嚴懲不貸,莫謂言之不預也。
汨羅江地區行政公署 公元前278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