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出差較多的一年, 一路向東, 數度夕陽時分, 隨風潛入渥村, 每次來也匆匆, 去也匆匆, 卻故事多多. 我的故事, 主角自然非我莫屬.
喜歡駕車駛入茫茫煙雨中的感覺, 雨斜斜的飄來, 輕敲前窗, 嗒嗒嗒, 嗒嗒 …… 煞是好聽. 如果撐一把傘走在雨中, 會不會更浪漫? 如果人在雨中, 沒有傘, 會怎樣?
2 月份奔赴漫天風雪的渥村時, 我如臨大敵, 羽絨衣, 高筒雪靴, 帽子, 手套, 圍脖等, 裝備齊全.
4 月份再度入渥村, 雙足踏在同一片土地上, 東風解凍, 二個月前及膝的冰雪, 散而化水. 世界上最寒冷的首都, 終於迎來盎然的春天. 但我大意了, 隻顧著哼唱《春光美》, 忘了帶雨傘.
那天, 我們一夥人預先約好去一間日本料理晚宴. 從會議廳返回酒店, 收拾一下準備出發時, 老天爺出其不意的, 柳絲含煙也就罷了, 可它降下了如箭密雨, 從酒店到餐館步行約需 8 分鍾, 我去酒店前台借傘, 為時已晚, 雨傘已全部借出, 討厭的是我身披羊絨大衣, 看來隻好叫 Taxi 了.
在大堂, 看到因找不到雨傘而茫然的我, 他走了過來, 淳厚的聲音: 你跟我走, 我有傘. 望著他那把並不大的雨傘, 我搖頭: 不, 我不想你淋濕受涼. 他說: 不會, 我的大衣很厚且防水, 跟我走吧.
於是, 風雨中, 我緊緊挽著他的手臂無聲急步前行. 抵達餐館門口, 他收起雨傘, 瞥見他身軀另一側的肩頭和手臂全是雨滴, 在微暗淺黃色的燈光下閃爍, 霎那間, 仿佛那些雨滴, 是自己凝噎忍住沒掉下來的淚.
我很歉疚, 他是我們行業裏德高望重, 無私無畏, 屢建奇功, 深受尊敬和愛戴的一位前輩.
風, 吹散我的長發, 路燈忽明忽暗, 是你給我一把傘, 撐住傾盆灑落的雨.
為別人覺得沒啥大不了的事兒, 我滿心感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