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驚奇:有錢人殺人可以不償命

崔哥講的這個發生在舊金山的案子和辛普森案差不多,都是律師拿錢替人消災,讓富人殺人後脫罪。難怪老百姓仇富。沒錢的冤死就怨死了,能不仇富嗎?如果法製社會隻對富人有利,那還有公平正義嗎?這樣的法製是不是走上了邪路?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