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看“我”。我是什麽?
我們會說,我要吃東西;我在這兒。。。。
這意味著,身體是我。
我認為地球是圓的;我熱愛自由。。。
同上理,思想是我。
我是公民,我是居民,我是單位雇員,我是家庭成員。。。。
同上理,社會關係是我。。。。
這樣,“我”可以概括為一切可能的物質的與精神的,思想的與行為的存在的加和。
真的如此嗎?
再從頭看:
我是我的身體。
這意味著:我和身體並不是一回事。
身體是被有物,我是所有者,所以,我不是我的身體。
那麽,我是我的經驗?
同上理,不是。
我是我的思想?
同上理,不是。
我是我的社會關係的總和(如馬克思所定義)?
同上理,不是。
也就是說,無論我們概括得多全麵,都可以在列出來的定義上加上“我的”,就這樣輕輕地否定掉一切概括“我”的努力。
目前為止,最安全的說法,似乎可以說,“我”沒有定義。
但什麽是“沒有定義”呢?
是根本沒有明確的意思,還是有明確的意思,但是無法概括呢?
如果沒有明確的意思,那麽為什麽我不是你,他不是我呢?
如果有明確的意思,那麽為什麽人類的頭腦這麽聰明,卻不能準確地概括呢?
如果回頭看羅素悖論,會大概得到一個印象:問題在於“定義”的要求本身。
定義一旦成立,就會在意識中成為一個有限的存在。這個有限的存在會在意識中產生困惑:
比如俺前麵說過,無,明明是沒有。但作為一個符號,意識中就成為“有”。
一切,本來包括所有。但在意識工作機製中,就會成一個單位。
比如一切都是假的。那麽包括“一切”的這句話就在意識中溢到“一切”外邊來了:一切包括不包括這句話呢?
“我”就是這樣一個存在。
“我”在根本上無視定義規則,自由穿行、出入定義。
定義,不過是“我”在某個領域內追求精準時使用的工具,它絕無可能反過來定義“我”本身。
即便在理論上定義成功了,“我”也不可能遵從這種定義。
噫,
神秘鴨!
神秘不?
新年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