嗬嗬,這就是雙重標準的典範之論。
1不存在,是因為1是一個抽象的概念,是意識中的數量單位,在自然界中我們找不到一個叫作1的東西。
而0存在,是說它用來描述現實事物時,代表“不存在”或者“沒有”。但0作為一個概念,則存在於人的意識中。
所以我們會說一個0,兩個0.
0的存在是指作為意識中的符號存在。
1不存在是指作為自然實體不存在。
概念與符號都是意識對“客觀對象”進行抽象加工的結果,是意識運行所依賴的工具。它們與現實事物有對應關係,卻不是一回事。
這兩種東西分不清,就會產生困惑。
比如一個西瓜+一個西瓜=兩個西瓜。這是1+1=2.
那麽0.1個西瓜+0.1個西瓜=0.2個西瓜呢? 量不同了,但抽象規則還是1+1=2的規則。
那麽半個西瓜+半個西瓜呢?1/2+1/2=1。 數也不同了,但抽象規則還是1+1=2的規則。
1+1=2就是思維底層的原理設計,是抽象規則,跟具體的單位量沒有關係。
還有一些悖論也是這樣產生的。比如包括一切集合的集合,在現實中包括一切。但在意識中就隻是一個概念,也成了一個集合。人們把現實中的無窮大與概念中的無窮大集合混起來,就在意識中產生了悖論:這個集合包含了自身。
如果我們隻是知道無窮大,但不把它當成一個集合,不給它定出一個概念,悖論意味就弱了,弱到不易察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