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收埋屍體數得出的南京大屠殺死者人數是30萬
楊別青
速寫和素描都能夠反映一個人的風貌,你可以爭論速寫細節不夠, 但不能因此否認不是這個人。死亡人數的級別也是一樣,個位數,百位數,千位數,萬位數,十萬反映了死亡的規模。不能因為不夠精確而否認數字的級別。
簡單和複雜的方法都可以是科學的,任何評判方法都不能脫離當時的方法和資料局限性。根據收埋屍體數得出的死者人數, 我覺得這是當時身份證製度尚未建立時期所能依賴的當時最可靠的資料,其中信件和回憶數據的準確性可以商榷。期待孫宅巍先生的30年收集的資料和人名,本人根據mrzj網友的文字資料整理如下:
網友西班牙火腿認為:
”第一位對南京大屠殺的死亡人數進行學術性估計的是日本曆史學家洞富雄,他在1967年的著作《近代戰史之謎》(日語:近代戦史の謎)中主張的死亡數字為20萬。
日本早稻田大學的教授,以嚴謹的學術態度證明南京大屠殺的事實,保守估算20萬死亡同胞!!
又說了,差10萬人呢,
首先,日本學者的估計肯定是保守的,隻會少算,不會多算。
其次,如何劃分南京大屠殺的區域,和時間,有很大的分歧,這才造成了差別,注意看圖表
有些學者隻計算死在南京城裏的平民,死在城牆外的都不算,人數當然少,
還有時間跨度,有些人隻計算了12月下旬到來年一月的死亡人數,而有些是計算到了來年的3月份,這個時間差也會造成人數差 “
上述洞富雄的20萬死者和紅會、慈善機構的統計數字19.6萬吻合。
據環球網“1946年1月設立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判決書認定,在日軍占領後的最初六個星期內,南京城內和附近地區被屠殺的平民和俘虜的總數超過20萬人以上,但其中沒有包括被拋屍長江和被掩埋的屍體數量。1946年2月成立的南京軍事法庭在經過大量調查的基礎上判定認為,日軍在南京的集體屠殺有28案,屠殺人數為19萬餘人;零散屠殺有858案,屍體經慈善機構掩埋有15萬餘具,判定南京大屠殺的遇難者人數為“30餘萬人”,說明“30萬”隻是數字的下限。相關史料現仍然存放在中國第二曆史檔案館。”
尤其是東京遠東軍事法庭認定的20萬不包括長江拋屍。“遠東法庭由中、美、英、蘇等11個國家委派的11名法官組成。中國法官梅汝璈代表中國方麵參與審判,擔任中國駐東京法庭代表團團長。該法庭從1946年4月29日開始,對東條英機等28名日本甲級戰犯提起訴訟,至1948年11月12日宣布判決,曆時兩年零六個月。”
德軍和日軍二戰中都殘忍地殺了許多人。如果要說德軍和日軍的區別,我的印象在於,德軍用毒氣和槍炮為主,屬於冷血。日軍槍炮加上冷兵器,以及刀砍,活人練刺殺, 槍挑嬰兒,大肆強奸婦女並殺害,731部隊的活人試驗,都有照片和詳實資料為證。還有當時日本國內大肆宣傳的兩軍官公開的百人砍頭殺競賽(105 對106人),兩軍官向井殺了106人,野田殺了105人,分不清誰先殺到100人,於是以150人為新的目標,繼續向南京城內進行砍殺比賽。
https://zh.wikipedia.org/zh-hans/%E7%99%BE%E4%BA%BA%E6%96%A9%E6%AF%94%E8%B5%9B
日軍的行為,比一般想到戰爭暴行更為殘暴, 屬於離文明更遠的作為。
2023-12-14 整理原帖再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