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11月,紐約的秋天到了。
簡單概括,秋天有特定特征,特定特征出現,秋天到了。
但特定特征是什麽?葉子黃了,氣溫低了,雨季開始了,天空清澈了。。。。
都出現才能判斷還是出現幾個就能判斷,到什麽程度,等等。
而且,這些特征的確定是怎麽發生的?比如葉子黃了是怎麽確定的。
追到最底層,就是邏輯的盡頭:感知的發生與判斷的原理與機製。
那感知又是什麽,判斷的本質又是什麽?
這就不是邏輯問題了,也不是邏輯推理能解決的問題了。
邏輯能力還在,但是沒用了。
從這裏可以產生不同的世界觀與方法論。
而這些東西一產生,邏輯就又回來了,它找到了對象,可以判斷了。
從這裏,又產生了真正的懂得邏輯的人和自以為懂得邏輯的人的不同。
但是都自以為掌握了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