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有具體叫uphone的手機,這與我的發明可能沒有任何關係。

我的發明Uphone指的是手機平台,我在1999年開始意識到IT行業需要這樣一個平台,2000年完成發明。

其實,有少數visionary更早就想到這一點。比如,Alan Kay在60年代就朝這個方向思考。90年代,矽穀的一個公司叫General Magic試圖開發這樣的產品,其創意者是一個經濟學博士,但失敗了。一些技術人員後來被蘋果和安卓回收。

“想到”是一個開始,能想到也很了不起,說明很有遠見。我是第一個想通的人,這個太難了。

蘋果的喬布斯把這個發明商業化了,開創了一個萬億美元的產業。喬布斯不是發明家,沒有能力把這個東西想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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