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庭堅的《砥柱銘》總共6百來個字,2010年拍賣價格為4.37億,創造中國書法作品價格的天花板——平均一個字值72萬元。
如今,這個記錄被打破了。
“能打勝仗、作風優良”8個字,讓某部門通過罰款創收14679197.6元,平均一個字1834899元!
乖乖隆地咚,韭菜炒大蔥!
原來啊,這個句子出自當今聖上之金口,新華社發話:“能打勝仗、作風優良”,每個字都不容冒犯!我沒看出它侮辱了誰,原因恐怕是:未經許可使用,專利版權不答應。
當年毛太祖的語錄稿費也隻有每千字15元!
古代文字獄弱爆了,崇寧二年,黃庭堅為荊南承天院撰碑文,遭舉報碑文語涉謗訕,黃庭堅遭到除名勒停的處分。要是當年也按此標準罰款,白花花的銀子可美死人哩!各朝搞文字獄的人真是笨死了。
看來,這個神奇的國度隻適合“思政脫口秀”,或者文革時代的那些個樣板戲。
號稱法製國度,不知這個處罰是根據哪一條法律?除了養肥幾個貪官吧,夠造一架殲20不?
趙丹臨終前談話:管得太寬,文藝沒希望。這段談話居然刊登在1980年10月8日的《人民日報》,如果趙丹還活著,還有機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