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與作
楊道還 4/4/2023
“做”是“作”的俗字,大概元代時開始使用。元代前文言均用“作”,成語裏幾乎全用“作”。“做”多用於口語。
文言用語如:化而欲作、作色、日出而作、作亂、述而不作、作別、作答、作廢、作古、作成、下作,等等。
成語如:一鼓作氣、見機而作、大有作為、推濤作浪、逢場作樂、為虎作倀、忸怩作態,等等。
“做”的日常用語有:做媒、做買賣、做圈套、做人情、做手腳,等等。
這兩個字有時可以與同樣的字組詞,但意義不同。“作”的意義比較抽象、個人主動、泛泛而具開放性;而“做”的動作性強、非個人化、具體而有閉合性。
如“作詩”和“做詩”。詩人創作是“作詩”,興之所之,不知道會寫出什麽來,如“噫籲嚱”。眾人詩會、行酒令,像《紅樓》裏那樣限題、限韻、或聯句,是“做詩”。又如作業和做業,學生要有個人的思考,去作作業;做業則是生產上規定步驟,或者是造業的意思。再如,“作成”和“做成”,意義的不同很明顯。
“做”的後起,大概有思維上轉變的原因:中國古代原來是開放性思維,在閉合性思維漸漸得勢時,原來的“作”不能搬來用,才有“做”的發明。其社會原因可能是,社會從手工業向工業轉變,作坊變成工廠,講究“作工”的手藝人被“做工”的工人甚至打工人取代。如“作工講究”,有設計精致或材料精選的品味、趣味。這裏寫“做工”就不對,“做工”有機械化的意味,自出心裁是要挨罰的,“做工”是“講究”不起的。
“作人”是“講究”的,有很多考慮。作自己,和而不同;會做人,比附黨同。《中庸》講:“君子之道費而隱。(譬如說,夫婦之道)夫婦之愚,可以與知焉,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知焉;夫婦之不肖,可以能行焉,及其至也,雖聖人亦有所不能焉。”所以“作人”,如“鳶飛戾天,魚躍於淵”,要憑個人的領悟,而藝術性地“作成”。“做人”庸俗點兒無所謂,符合某個具體角色就行,比如說“做顆人民的螺絲釘”或“黃皮白心”。古代講“作人”,現代人隻能理解到“做人”的一層,符合曆史趨勢。
像“化而欲作”、“佳作”、“作品”、“風雨聲大作”一類的,主語和(或)賓語開放而非限定性的字義,隻能用“作”。現在有了人工智能(AI),大概可以說“佳做”、“做品”了。“化而欲作”,沒有一定之規,沒有個常道,隻能是“作”。人工智能有了暗知識,似乎不同,但“丸之走盤,不出盤中”,還是用“做”更合適,是“人欲AI做”。
大體上,似乎可以說,“作”與make對應,向上包括了fashion、design、create的意思;“做”與do對應,向下包括了labor、cooli(苦力)。而“作牛作馬”一類詞裏的“作”,對應於make do。
從“作”的角度講,人工智能永不能成為人類。《創世紀》有,人是按照神的形象、用塵土做的,似乎這是“做”;但又說“神……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裏、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那麽人是“作”的。靈是能“做”出來的嗎?
至於唯物論者,所有的東西都是物質決定的,那麽隻有“做人”、“做事”、“工做”地doing time。他們的make、fashion、design、create,也就隻是物質的doing 而已。
照例,笑話收結。古代笑話:
一酒肆,酒釀過了頭,成了醋,乃在酒幌下立一牌子,“本店規矩,禁止說酸”。
一潦倒老道過,喝了一口,皺眉苦臉說:“類我。”回頭就走。店主點頭,沒壞規矩。
一書生過,喝了一口,搖頭晃腦說:“類我。”回頭就走。店主點頭,沒壞規矩。
一女郎過,喝了一口,作張作致說:“類我。”回頭就走。店主不解,追出問:“前者老道窮酸,後來書生酸文,都可解。你這‘類我’,何解?”女郎說:“無他,隻是有些做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