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語言隻是工具,不敢苟同,即便如此,它不僅是人與人交流的工具,也是當權者統治的重要工具,“文字獄”這個詞從未消失過。語言重要到什麽程度,我念幾段小說裏麵對語言的描述。當然,這不是真實的,你說它荒誕,有人這樣評價(說這些話的人都是有一定成就的當代作家)
“一麵是荒誕不經的情節,一麵是入情入理的預警;一麵是無與倫比的刺激,一麵是難以否定的邏輯,讀之觸目驚心之餘,大有思考回味的餘地。”(王蒙)
“【讀這本書】是一個終身難忘的經曆.....對我來說,它已經不是小說,而是曆史了。”(王小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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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摘抄,出人物對話外省略引號)
新話是大洋國的正式語言,其設計是為了滿足英社——即英格蘭社會主義——的意識形態上的需要。到了一九八四年還沒有一個人能用新話作為唯一交流手段,不論是口頭上的,還是書麵的。《泰晤士報》上的社論是用新話寫的,但是這是一種特殊的技巧,隻有專家才能做到。估計到了二〇五〇年新話終將取代老話(即我們所稱的標準英語)。在此之前,它逐步擴大地盤,所有黨員在日常談話中越來越多地使用新話的詞匯和語法結構。一九八四年使用的那一種,見諸第九版和第十版的新話詞典,是臨時性的,其中有不少多餘的詞和過時的結構,以後就要廢除的。這裏所涉隻是第十一版詞典中應用的最後修訂稿。
在老話完全被取代以後,同過去的最後聯係就會切斷了。曆史已經重寫,但過去的文字仍有零星流傳,沒有徹底檢查,隻要保持老話的知識仍能閱讀。但到將來即使這種片段得以保存也很難讀懂,很難翻譯了。很難把任何一段老話譯成新話,除非它說的是技術程序或者一些十分簡單的日常行為,或者已有正統話(新話應是“goodthink-ful”)的傾向。在實踐中,這意味著大致在一九六〇年以前寫的書是無法完整地譯成新話的。革命前的文字隻能作意識形態上的翻譯,即不僅修改語言也要修改意義。以《獨立宣言》中眾所周知的一段話為例:
要保持原義而把這一段話譯成新話是不可能的。最多隻能做到把這整段的話用一詞來概括:“crimethink”。完全的譯法隻能是意識形態的譯法,把傑弗遜的話譯成一段關於絕對政府的頌詞。
的確,過去的許多文學都已用這個辦法加以改寫。出於名聲的考慮,有必要保持對某些曆史人物的記憶,同時使他們的成就與英社哲學一致。因此像莎士比亞、彌爾頓、斯威夫特、拜倫、狄更斯這樣的作家的作品都在翻譯中;這項工作完成後,他們的原作以及所有殘存的過去的文學作品都將統統銷毀。
“詞典編得怎樣了?” 溫斯頓大聲問道。
“第十一版是定稿,” 塞姆說,“消滅單詞是件美妙的事。當然,動詞和形容詞裏多餘的詞最多,不過名詞裏也可以去掉好幾百個。一個詞已包含了相反的意義。譬如,‘好’這個詞,如果有了像‘好’這個詞,又有什麽必要存在‘壞’這個詞呢?‘不好’一樣能用。比‘好’語氣更強烈的詞,‘優秀’,‘精彩’又何必存在?‘加好’就涵蓋了這個意義,或者更強烈的‘雙加好’。到最後,所有好與壞都可用六個詞來概括。你難道看不出其中的妙處嗎,溫斯頓?”他想了想還是補充道,“當然,這是老大哥最先想到的。”
“你難道看不出新話的全部目的是要縮小思想範圍嗎?到最後思想罪變得根本不可能再犯,因為沒有單詞可以表達它。所有的書籍和文獻都要改,甚至黨的文獻,連標語都要改。既然‘自由’這個詞的概念已經被消滅,怎麽可能還有有關自由的句子呢?整個思想都將截然不同。實際上,那時候不會再有我們現在所理解的思想了,正統意味著不去想——不必想,正統就是無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