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包圍過來,我們最終被迫停下,茫然地望著周圍,靜坐車裏等侯。隻見警察各個手摸著自己腰間的槍,從不同方向向我們走來。到了車邊,一位問我們來幹什麽,回答,看看那些人在幹什麽。警察隨即恐嚇道,不想惹麻煩就趕快離開。我不甘心,再次大膽地問道,他們到底在幹什麽。另一位警察回答道,反對伊拉克戰爭集會,並以嚴厲的口吻說不許按喇叭。(大家知道,按喇叭是表示支持。)
警察的命令簡單而清晰。當我從車鏡中看到後座上與我們同行的來自國內的朋友們一臉的迷惑,我忙解釋道,因為我們不在集會批準的人員之內,自然沒有資格參加集會。
原來,民主自由人權是在政府的批準和監控之下的權利。政府是真正高於民主自由和人權的特殊群體。民主自由人權是政府的恩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