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粒二象性,要是能一象,早就一象化了。波粒二象性,用其一能解釋的現象,另一種就不能用,否則就會發生混亂。這是因為光子的定義有兩種,一種是振動,像無限長的一根弦的振動;一種是粒子,尺度無限小;這兩者本身就不兼容。惠勒延遲選擇實驗是振動說,引進個粒子描述,本身就不對。粒子說對應的實驗設置,應該能符合粒子說。
從國學角度來講,我傾向於認為振動說有如道;而粒子本身有自身特性,即其德。沒有路徑,粒子不往那裏去;有路徑,粒子種類不對,也不往那裏走;粒子已經在路徑裏,路徑突然沒了,粒子就不知從哪裏跑掉了。所謂二象隻是將這兩者混起來罷了。但道不知道,德也不確知,其實我也不知道發生了啥,沒法進一步比喻。:)